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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宅基地房屋如何分割

发布日期:2024-12-18     浏览量:88

离婚宅基地房屋如何分割

一、离婚宅基地房屋如何分割

离婚时宅基地房屋的财产分割问题

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离异析产策略和方法为:

首先需要在同一个农村集体内部对此作出裁决和处理,由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组织,故在面临婚姻破裂进行财产分配时,需要按照家庭成员的数量,平均地对房地产产权进行分配,如果存在无房户的问题,则可以获得相应的货币赔偿,至于具体的实施方式和决策过程,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和确定。

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

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

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,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,可以采取措施,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。

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,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编制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,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。

农村村民住宅用地,由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批准;其中,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

农村村民出卖、出租、赠与住宅后,再申请宅基地的,不予批准。

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,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

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。

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。

二、离婚农村宅基地房屋如何进行分割

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分割需考虑多方面。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,一般可由双方协商分割方式,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。在农村,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身份属性,通常只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。若双方均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可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及补偿事宜。若仅一方为成员,一般房屋归该方所有,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经济补偿。需注意,分割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当地村规民约,且需经相关部门批准。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,可诉至法院,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。总之,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,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分割问题。

三、离婚后共同房产的过户手续如何办理

离婚后共同房产的过户手续如下:首先,双方需达成房产归属协议,明确房产归哪一方所有。然后,准备相关材料,包括离婚协议、身份证、房产证等。去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申请,填写过户申请表并提交材料。登记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核,如发现问题会要求补充或整改。审核通过后,缴纳相应的税费,包括契税等。最后,领取新的房产证,完成过户手续。需注意,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,应根据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规定进行办理。

在离婚时,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分割需遵循特定策略。鉴于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,分割应在集体内部进行。处理时,应根据家庭成员数量平均分配产权。对于无房户,应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。具体的分割方式和决策过程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判断,确保公平合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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